功能介绍
回传扣量为高阶功能,支持按比例控制回传到媒体的用户行为数量,可灵活调整回传量级。其核心是针对广告归因的优化策略,指广告主向媒体渠道回传下载、激活、支付等广告效果数据时,人工优选上报真实数据量的行为,目的是剔除冗余或异常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性,提升广告投放 ROI。
功能使用前提
如确认使用此功能,请联系售后同学开启此功能
功能详细
回传扣量功能是根据监测链接的回传方案中回传到媒体侧的事件进行配置扣量规则。故在配置具体的回传扣量规则前,需先创建监测链接/推广链接,此链接必需选择回传方案。
创建扣量规则
步骤1: 创建监测链接,具体监测链接创建步骤请参考各个渠道配置详情

步骤2: 在监测追踪列表页面,选择要创建回传扣量回则的链接,点击「更多」-「创建回传扣量规则」

步骤3:创建具体的扣量规则,填写规则详细,并提交
生效状态:代表当前的规则是否可以执行具体的扣量规则。选择「启用」,代表会按照设置的生效条件以及具体的规则进行执行扣量,选择「不启用」,代表规则会立即停止,不执行扣量。
回传事件名称:为回传方案中的回传事件,而非采集事件
规则详细:如回传 9 个事件,扣 1 个事件。代表连续 10 个事件,前 9 个回传,第 10 个不回传。
生效条件:
- 固定时间范围内生效,支持设置规则生效的开始时间与结束时间,时间粒度为小时粒度,最长时间为180天。
- 满足特定条件生效,开始条件,表示当前监测链接从创建后累计回传媒体事件的个数达到设定的值后,开始执行扣量规则。eg: 回传「激活」到媒体的个数> 10个时生效。

编辑扣量规则
修改扣量规则
- 如规则生效状态为仍然为启用,无论修改的是生效的范围还是规则详细,正在执行的旧规则立即停止,并根据修改后的规则重新计数扣量
- 如规则生效状态修改为不启用,则正在执行的旧规则立即停止。

注意事项
1、调整回传到媒体的用户行为数量,可能影响当前监测链接 / 推广链接在媒体侧的投放模型效果,请谨慎操作。
2、一个监控链接仅支持配置一个扣量规则,且规则不可删除,如不再需要进行扣量,可修改生效状态为「不启用」。
3、规则生效后,仅对新产生的行为数据生效,历史数据不追溯,修改规则后,正在执行的旧规则立即停止,并根据修改后的规则重新计数扣量。
4、扣量为按用户维度执行规则,即若用户的激活等前序事件被扣除,该用户后续所有行为将不再回传媒体,直至用户重新归因,并且后续行为不参与回传扣量的计数规则
5、扣量规则的生效无法达成,则规则立即停止,例如到达结束时间。
常见问题
1、问:多渠道推广时,扣量规则会相互影响吗?
答:不会,规则与监控链接一一对应,不同渠道的监控链接规则相互独立。
2、问:如果同时创建了激活和付费的扣量规则,并且在用户行为顺序中,先激活行为,后付费行为。激活规则为回传20个扣1个,付费规则是回传10个扣1个。按照用户维度扣量,具体扣量是如何执行的。
答:
1)激活先回传了20个,第21个激活被扣除。
2)假设激活第1~20个中的用户已经产生了10个付费,第21个激活也产生了付费(即第11个付费)。但第21激活被扣除,故第11个付费按照用户维度被扣除,不参与付费传10扣1规则,产生的第12个付费,则会按照回传10个扣1个的规则被扣除。